【本報訊】無綫電視假借節目為贊助商賣廣告。無綫去年9月播放一連10集的《大班冰皮月餅特約:大班群星添戲Fun》,通訊事務管理局認為節目採用了硬銷手法,非常明顯是廣告宣傳;節目中所有角色均渴望品嚐某些獨特口味的冰皮月餅,「令人覺得牽強」,裁定無綫違反《電視節目守則》,判罰款10萬元。
記者:王家文
通訊事務管理局接獲投訴,指去年9月無綫高清翡翠台播放上述節目時,羅列贊助商不同口味的冰皮月餅,等同為贊助商宣傳。局方調查後認為,該節目明顯是為大班冰皮月餅而設計,並非無綫所指為增添節日氣氛。除了每集結束前都有系統地介紹贊助商兩款口味的冰皮月餅,每集均有鏡頭顯示贊助商的月餅罐或手提袋,品牌名稱清楚可見,干擾了觀賞趣味。
通訊事務管理局經審議後認為該節目採用了硬銷手法,作廣告宣傳,裁定無綫違反《電視節目守則》中「禁止在節目中作間接宣傳」等規定,判罰款10萬元。另外,無綫去年9月8日播放的《六點半新聞報道》和《晚間新聞》,將單程證「每日」150個配額,錯誤報道為「每月」配額,沒有及時更正。
和記推銷服務誤導罰款
局方收到104名市民投訴,指有關新聞有誤導成份,淡化大量內地移民湧港造成的影響。局方調查後認為,該報道的資料明顯錯誤,在24小時互動新聞台播放時也沒有及時作出糾正,但相信是無意中弄錯,無綫也承認是疏忽造成,沒有證據顯示該報道是企圖淡化有關影響,故決定向無綫發出勸喻,促請嚴格遵守相關條文。
此外,通訊事務管理局在前年6月,收到一名市民投訴,指和記電話銷售員在推銷流動服務計劃時,沒有披露有關計劃是受數據速度限制,手法誤導。經調查後,局方裁定和記電話曾作出具誤導性或欺騙性的銷售行為,違反《電訊條例》第7M條,判罰款6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