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一直說恢復租金管制不可取的梁振英政府,突然又轉軚,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日前表示會研究租金管制的利弊,雖然十畫未有一撇,但沙膽虹仍是要先喝止這明明是死路一條的價格管制措施。
政府總是有這樣的迷思,租金高企,基層巿民租不起樓,於是乎考慮實施租金管制。
但試問,一個明明月租2萬的房子,硬是規定只能以1.8萬元出租,而且租約期滿後加幅有限制,不一定能跟貼巿場租金,亦不能隨便要求租客搬走,這對業主既不公平,更多業主寧願將單位丟空,將來伺機出售,也不將單位出租,易請難送。
其實,業主也不一定希望在租約期滿後加到市價甚至更高租金,逼走租客,希望賺得更盡,一來要丟空數個月搵租客,又要付經紀佣,來來回回未必化算;二來若然原來的租客是好租客,準時交租兼少囉唆,業主更寧願便宜一些也不想他走,除非真的要賣樓才沒辦法。租管亦會成為一些麻煩租客的保護傘,令他們可享受低於市價租金,不輕易被業主趕走。
過去數年,住宅樓的確存在供求失衡,一方面當然前朝政府是供應太少,但更大原因是2008年金融海嘯後全球量化寬鬆,就連祖國也放水4萬億,造成資金過剩,引發資產泡沫。現屆政府推出10年47萬建屋目標,希望改善供不應求狀況。既然已有應對措施,再加上美國開始退市,樓價已有下跌迹象,又何必再要走一條錯的回頭路,實施有違自由市場的價格管制措施?政府干預和管制越多,市場只會更扭曲,香港離自由之都只會越遠。
沙膽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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