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死因的疑點 - 曾志豪

三大死因的疑點 - 曾志豪

名嘴列舉李慧玲三大死因,結論當然是同政治無關,這個說法連愛國《文匯報》也破例引用,足證份量十足。
三大死因是:李打算跳槽DBC,二是節目收聽率持續下跌,三是她身為商台人,公然批評商台。
三個說法,各有疑點。
第一,李慧玲「密謀跳槽」錄音片段曝光,已經是2012年的事,如果說「跳槽」是死罪,為何商台一直遲遲不動手,任由她續做早晨烽煙節目?而這個「跳槽」死罪,又為甚麼突然在2014年「行刑」?這2年發生甚麼事?很明顯,跳槽大忌,不是真正理由。
第二,節目收聽率下跌。沒有收聽數字,難證真偽,退一步當這是事實,並假設商台當日以調節目時間來回應收聽下降的問題,但由李慧玲調到黃昏到被炒不過兩個月,難道這麼短的時間已經知道節目無得救?
當日鄭經翰黃毓民被封咪,他們當時如日中天,聲勢浩大,一樣不能倖免。足證,所謂收聽率問題,只是主事機構的行動借口,少人聽可以炒,多人聽一樣可以炒。名嘴昔日也是受害人,今天緣何忘記了?
第三,身為商台人公開批評商台。
首先,李慧玲批評商台,是她被調到黃昏節目後發生,而並非她批評了商台,所以才遭調任甚至解僱。這是倒果為因。
更重要的是,若這個罪名成立,《明報》許多抗議新任總編的記者都理應炒魷了。傳媒機構和商營機構性質不同,傳媒人批評自己機構,如果事關公眾利益,其實也是監察社會。若因批評而被炒,正是打壓新聞自由的罪證。
令人感慨的是,提出三大死因的人,當年也是封咪受害人,但歷史重演,卻沒有同仇敵愾,反而幸災樂禍。難道只許自己是烈士,其他人都是活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