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者:方言一詞無貶義

學者:方言一詞無貶義

【特稿】
早前教育局一度稱廣東話是種「不是法定語言的中國方言」,被批為矮化粵語。法例只定明中、英文兩種書寫語言,口語則沒有指明,因此廣東話是否法定語言尚待討論。

外國語言保存良好

不過,劉鎮發指出,從語言學角度看,說廣東話是方言則沒有錯,方言一詞本身亦沒有貶義,當一種語言未發展出獨立一套規範化文字的時候,就稱為方言。
現在我們學的中文(現代白話文),基本上是根據北方話的詞序,與廣東話不對應,比如考試時寫「我大過你」是錯的,應寫「我比你大」。廣東話以蛤乸指青蛙、囊尾指蜻蜓,但港人多已不識這些粵語叫法,都照書面語直接發音。
廣東話若要獨立成為另一種語言,需由官方或學術機構做文字規範化,例如:有人寫「啲」、「尐」或「D」;「使唔使」,有人寫「使」、「駛」或「洗」,需要選定一個寫法,作為考試、官方文書和合同的依據。
劉鎮發認為,經規範化發展出「香港話」、「香港文」並無不可,但方言不一定要規範化才能保存。
像瑞士和奧地利,各有瑞士語和奧地利語,屬德國方言,與標準德語差別甚大,但瑞士和奧地利學校用標準德語和德文授課,以便對外溝通,同時瑞士及奧地利語都保存得很好,「他們好proud of(自豪)自己的語言,唔會有父母唔同仔女講母語」。
此外,盧森堡人也有獨特口語和盧森堡文,但因為該國只得30萬人,所以他們仍要學法文與外界溝通。
《蘋果》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