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地區不增設陸路離境稅可以有無數個理由,但「未富先驕」肯定不是理由。「未富先驕」是道德譴責,不是裁斷一項措施是否值得推行的標準。
而且未富先驕是極有趣的指責,它指責的不是「驕」這種行為,而是「驕」錯了時機。它以富裕程度將人和地區分成兩種,認為富裕者有權「驕」而未富裕者沒有「驕」的權利,若未富者努力致富,財大則氣粗,願意怎麼「驕」都是對的,別的人、別的地區都必須包容。這正是香港人被強迫包容中國客的原因。
加拿大宣佈取消實施了28年的投資移民計劃後,有當地國民在網絡宣稱:「對啊!我們加拿大就是未富先驕啊!就是嫌錢腥啊!」取消投資移民計劃,受影響最大的是中國申請者。事實上,正是這些人貪腐而富,富而驕,用錢去購買別國護照而絲毫不尊重國籍的價值,沒有權利與義務的概念,好處得盡卻不打算為接受他們成為移民的國家付出,才令加拿大關上了國門。
台灣大幅增加投資移民的金額,令投資移民難度增加,又何嘗不是「未富先驕」呢?民主國家可貴之處正在於此,她有能力維護國家的尊嚴、國民的尊嚴,有權向劣質移民說不,有權在她想驕傲的任何時候驕傲,甚至傲慢。
https://www.facebook.com/yoyo.kowaiy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