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夜受滋擾 沈星告李軍藐視法庭

半夜受滋擾 沈星告李軍藐視法庭

【本報訊】內地富商李軍於去年8月曾硬闖香港鳳凰衛視中文台女主持沈星的香閨,案件最終因沈不作供,令李軍獲撤控;但沈星日前再入稟高等法院控告李軍藐視法庭,指李於去年12月至今年1月期間,不斷以電話及短訊滋擾她,違反法庭於去年9月頒下的禁制令,要求法庭將他判監或罰款。
原告沈星是香港鳳凰衛視中文台女主持,有「中國第一美女主持」之稱;被告則是其舊愛、亞之杰集團董事長李軍(42歲)。
去年8月22日,李軍硬闖沈星於九龍塘的寓所而被控,於9月初獲准保釋外出候審,而沈星則於兩日後入稟高院,要求禁制李再滋擾及恐嚇她,禁止他進入沈工作地點、住所等地30米範圍內。

指違禁制令 致電20次

雖然法庭於9月中頒下禁制令,惟入稟狀指,李軍於去年12月14日至今年1月25日期間,仍持續致電沈星的手機20次,部份更在凌晨4、5時打出;去年平安夜至今年1月25日間,李軍又以手機發出九個短訊給沈。沈指李軍此舉違反9月的禁制令,要求法庭可考慮就李的藐視法庭行為,判其入獄、罰款或其他懲處等。
兩人的糾紛緣於去年8月22日,李軍在清晨5時許在沈星家門外敲門一小時,但沈沒開門,李跟着持警棍打爛沈家的窗台玻璃闖入,並向沈表示「很牽掛你」。李其後發現屋內有另一男子過夜,他將沈推倒地上,其後被捕。
李事後被控刑事毀壞、襲擊及藏有攻擊性武器等罪,沈跟着入稟申請禁制令,並向李索償。最終因沈星不出庭作供,控方遂決定撤銷起訴,讓李改以簽保3,000元、守行為兩年的方式處理。
李軍留港期間亦涉其他官非,他於去年9月及今年1月,因拖欠澳門永利賭場及財務公司金錢,分別被入稟追討1,300萬及1.18億元。
案件編號:HCMP362/14

李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