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副處長徐家傑施百偉任內最難

撤副處長徐家傑
施百偉任內最難

【良心辦事】
香港回歸之前,廉政專員被稱作總督特派廉政專員,首七位都是外籍官員,最後一位是來自英國的御用大律師、1993年離任律政署(現稱律政司)民事法律專員(Solicitor General)一職的施百偉。施百偉任內需要負責處理廉署繼「警廉衝突」後的第二次廉署「內傷」——徐家傑事件。
1993年11月,廉署成立踏入第20年,根據《廉政公署條例》第8(2)條把當時首位華人副處長徐家傑撤職。事件促使立法局首次運用權力及特權條例進行調查。
施百偉接受本報訪問時表示,處理「徐家傑事件」是他任內最艱難的時刻。施形容,徐是一個天生的領袖,原本在廉署前途光明。但悲劇在於徐一手將自己推下來,當選擇與不良分子為伍時,他就必須離開。施表示,不時會有個別廉署人員被懷疑涉及不恰當行為,廉署難以承受讓他們留任的風險。

徐家傑

當防貪顧問不言休

對於近期圍繞特區政府的高層涉嫌貪污的指控,以及前廉政專員湯顯明事件,施不作評論。他表示,這些負面的消息會對香港聲譽有影響,但他深信如果港人堅定不移地打擊貪污,繼續支持廉署,香港作為世界其中一個最廉潔城市的聲譽將可恢復。
他表示,1997年前市民曾憂慮內地的貪污風氣會蔓延香港,但16年來顯示,只要港人拒絕貪污成為日常生活一部份,願意為此付出努力,憂慮便不會變成事實。
作為專員需要甚麼質素?他認為是良心(conscience)——本着良心、道德地工作。1996年離任後,施百偉返回英國,與多名廉署前僱員組成de Speville & Associates,為世界各國政府和企業擔任防貪顧問工作,足迹遍佈世界逾50個國家;曾提供建議的國家包括墨西哥、印度、亞美尼亞、千里達和多巴哥共和國;2012年獲菲律賓慈善團體頒發Gusi International Peace Prize。
施百偉已經年過70,不過他絕不言休,「只要繼續有人邀請我們去幫忙,我們便會繼續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