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了個「婚後分居」的故事,結果收到一位男性讀者的電郵,責怪我的文章「助長崇富歪風」。問我為甚麼不在文章提出解決方法,比如女人反省自己的不是,諒解丈夫難處,支持丈夫努力向上,又或女人自己加強投資能力,自己置業跟男人住,「同甘共苦為將來努力,希望作為作家的您,為社會多寫些正面的文章,則功德無量!」
作為一個個體的女人,我的格言一向是「搵佬不如搵錢」,從來不認為女人要做男人的依附品。我的另一句格言則是「人應該享受自己能力可以支付的生活」。但是作為一個作家,我不認為我應該掩耳盜鈴、粉飾太平。作家要做的其中一件事是用文字真實記載這個世界發生的事,讓後世的人知道我們生活的世界的真實面貌,也讓現世的人去反省自身處境繼而勇毅承擔社會責任。
「婚後分居」寫的是我認識的一對夫婦的真人真事,我親眼見證他們從相愛到相分的整個過程,感受到他們的切膚之痛。他們是這畸形社會下的小人物,有過純真的愛情,也有人性的軟弱及虛榮。這是現實。這是人性,你無法回避。而且據我所知「婚後分居」現象在香港越來越多。
所以,作家唯一的責任應該是描述人性,毋須「文以載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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