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犯出獄再狎四童判囚

積犯出獄再狎四童判囚

【本報訊】有孌童傾向的積犯多次干犯性罪行,甫出獄又重施故技,在所住的葵涌公共屋邨專獵男童非禮。他早前承認四項非禮罪,涉及四名7至11歲的男童。法官昨指積犯重犯機會極高,對男童而言是危險人物,更在保釋期間接連犯案,判囚三年半。
區域法院法官引述心理報告指,報稱侍應的被告黃龍威(25歲,圖)為人不成熟,個性衝動,解決問題技巧差劣,以不當方法對待小童,但又否認對小童有強烈感覺。
報告指被告是同性戀者,有孌童傾向,重犯機會極高。法官認為被告縱容自己持續犯案,對公眾造成困擾,法庭要保障小童免受傷害。
案情指被告去年5月,在葵涌一個停車場撫摸7歲男童下體。翌月他再於葵涌商場扶手電梯抱起8歲男童,摸他的臀部和私處。男童其後向母親投訴,母親找到被告並報警,被告獲准保釋。但同年10月12日及14日,被告先後在邨內美國冒險樂園及遊樂場非禮11歲及10歲男童,摸他們的私處。
被告19歲時因非禮男童被判入更生中心,刑滿出獄後再犯案,2011年被判囚兩年,去年2月始獲釋。
案件編號:DCCC113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