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媒確實有股低氣壓在形成,風雨飄搖。問題是,很多人都沒有細心想過,這一股低氣壓,是怎樣逐漸形成。
據說李慧玲被炒,因為商台在續牌問題上遇到壓力。其實只要價高者得,不就簡單解決政治問題嗎?商業電台,不是應該在商言商嗎?說到底,打開門口做生意,利字當頭,傳媒也不例外。當然,傳媒老闆在現實面前,屈服於商業壓力,就無可厚非了。畢竟人工和燈油火蠟,每分每毫都是真實的。說到這裏,恐怕社會棟樑要內心那十八字粗口已湧到喉嚨:「傳媒不是社會的第四權嗎?你怎可以這樣只顧利益,不理道義責任?傳媒天職是報道事實真相,捍衞公義,為弱勢發聲,抗拒強權……」
社會棟樑的邏輯是矛盾論:現實和理想,只可二選一;做生意和貢獻社會,有根本衝突。這種源自柏拉圖的二分法世界觀,是思想的盲點。理想潔癖,正面看會教人不停追尋完美,但原則上又永遠無法達到完美;從另一角度看,罔顧現實,就是時下所謂的「離地」。
離地的社會棟樑,總會認為做傳媒要放棄一切,為最崇高的理想打拼,而且是為政治正確的理想打拼。任何人的一切個人利益,都不可計較,否則就是玷污無冕皇帝頂上的聖光。言論自由嘛,如今互聯網如此深入每個人的生活,有心有力者,要平台,有平台,要說甚麼,就說甚麼,為何要屈服於傳媒老闆,仰帶有銅臭味的鼻息?
「難道記者不用開飯?」社會棟樑這一句,我不會說是自掌嘴巴,但邏輯上的矛盾,卻又明顯不過。千萬不要誤會。我不是說傳媒屈服於政治是好事,更不是說記者個個都要當出家人,四大皆空。相反,我覺得賺錢和勇於講真話,兩者不但沒有根本衝突,而且是相輔相成。不用吃飽了肚才有力說真話,但不為五斗米折腰的那份霸氣,最有力的先決條件,是不愁兩餐一宿。
我相信每個人都有良知,對事實有追求,說違反良知和常識的話時,會心跳加速手騰腳震。讀者更加不會蠢到付出真金白銀,去買愚惑自己的資訊。當然,如果不相信人人皆有追求事實的慾望,否定眾生都會判斷是非黑白,高舉言論自由旗幟,亦只是自欺欺人。
記者要開飯,傳媒老闆一樣要開飯。傳媒除了靠賣書賣紙,最重要的盈利來源,還是廣告商。本來,廣告商是否落廣告,計算是否有成效。這也是壹傳媒素來的信念:做報紙雜誌的,就專心培養讀者群,做生意的就專心做生意,各司其職,家家有求。
做傳媒,會否受到廣告商施壓?經常!但是,天下間又不只你一家廣告商,只要是企得硬,得讀者支持,你不落廣告,別的對手落廣告又有成效,最終損失的只會是以本傷人的財閥。對,這才是傳媒的風骨。
作為壹傳媒舊生,對杯葛見怪不怪,也對捍衞言論自由的豪情壯語感到麻木。一直以來,離地棟樑對這家「只顧銷量的通俗傳媒」,不撐,不聲援,還偶爾抽抽水。說到底,知識分子不關心傳媒收入是否足夠維生,最緊要是傳媒的形象純潔無瑕。
整個行業都杯葛一家傳媒又怎樣?香港又不只有一個行業。但由一個行業,到另一個行業,到越來越多企業和行業,人人賴以為生的氧氣一點一滴地被抽走,直到生活於道德高地習慣了氧氣稀薄的社會棟樑也說低氣壓時,社會的大腦已經由於缺氧太久,造成了不可彌補的傷害。
話說當年政府禁止香煙廣告,傳媒少了一大截收入,言論自由的喪鐘敲了第一響。套用社會棟樑最喜歡引用的德國牧師Martin Niemoller名句:「政府將香煙商滅聲,我沉默,反正我討厭大財團;壹傳媒被杯葛,我繼續沉默,因為最討厭壹傳媒大堂擺放的佛利民銅像;嬰兒奶粉廣告要被禁了,我仍然沉默,因為我不喜歡廣告賣弄的訊息。到我要被滅聲時,再也找不到廣告客戶支持我另起爐灶。」
言論自由,理應是人人平等的權利;一個人權利被剝削,其他人的權利也暗地被剝削。生意人言論自由不被保護,政治動物的言論自由也早晚被吞噬。做生意的自由被侵害,政治自由也不能長久。
為甚麼做生意的如此忌憚政府?還不是社會棟樑每每為政府吶喊助威,要監管這個,禁止那個?社會棟樑容不下資本主義自由市場中的種種小惡,誓要將社會清潔消毒成一塵不染的道德高地上,殊不知這低氣壓可以令任何物種窒息,包括不食人間煙火的社會棟樑。
李兆富
獨立時事評論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