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涉及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及新鴻基地產王國的貪污疑案,新地聯席主席兼董事總經理郭炳江及郭炳聯兄弟,昨共被加控串謀犯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及串謀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兩罪。新地昨發出公告,指新增的控罪沒有及將不會影響集團的正常業務及運作。
涉案五名被告包括許仕仁、郭炳江、郭炳聯、新地執董陳鉅源及港交所前高級副總裁關雄生,分別被控共八項控罪。其中第五控罪串謀犯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罪,原本只涉及許仕仁、郭炳江、陳鉅源及關雄生,現加控郭炳聯。
控罪指五人在05年3月1日至07年6月30日間,串謀令身為政務司司長的許仕仁收受850萬元,並在公職上傾向優待新地及其相關公司。
下月25日審前覆核
而第七控罪即串謀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現加控郭氏兄弟兩人,指二人連同許仕仁、陳鉅源及關雄生,在05年6月30日至09年1月20日間,串謀向許仕仁提供1,118.2萬元。至於相應的第八項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罪,仍只控告許仕仁一人,但罪行詳情則指許仕仁除收取陳鉅源及關雄生二人的利益外,亦同時收受郭氏兄弟的款項。
案件下月25日進行審前覆核,另於5月8日正式展開為期70日的審訊。許仕仁涉及全部八項控罪,即他在2000年6月至09年1月間,擔任積金局行政總監、政務司司長及行政會議非官守成員時,收受合共4,000萬元利益,當中包括免費租住跑馬地禮頓山一個相連單位、接受540萬元無抵押貸款及2,880萬元款項等。
案件編號:HCCC9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