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縮通知期 清走違泊單車

倡縮通知期 清走違泊單車

【記者黎國剛報道】單車違泊問題趨嚴重,上水是重災區。政府委託的顧問研究建議加強執法,將現時72小時的通知期縮短為24小時;又建議修例,容許執法人員即時清走違泊單車,並設立單車禁區。

由72小時變24小時

施政報告提倡「單車友善」政策,惟北區、大圍、屯門及元朗等,不時有居民投訴單車違泊嚴重。北區民政事務處委託顧問完成研究顯示,上水和粉嶺違泊單車情況嚴重,尤其上水港鐵站附近就有約1,485輛違泊單車,已等於上水區1,060個合法泊位的1.4倍,泊位明顯不足;很多單車被隨意泊於道路上或長期霸佔單車泊位,造成危險或阻塞。
報告指現時執法人員向違泊單車發出通知72小時後,才執行清理行動,遠長於法例規定的最少24小時;建議將通知期縮短為24小時,並由每月清理單車一次增至兩次。
報告建議修例,授權執法人員,可即時清理對單車徑或行人路構成危險或不便之違泊單車,被移走的單車須限時內領回,否則充公;並建議設立禁區,於禁區內停泊的單車可被即時充公;但也建議增加泊位。
香港單車同盟發言人香富立認為,單車違泊問題主因泊位不足。他質疑修例建議「滑稽」,恐一刀切影響全港單車友,批評當局未有視單車為交通系統一部份,「仲話香港同世界接軌,真係接鬼」。不過,北區區議員劉國勳贊成顧問建議,批評當局現行做法「戇居」,「執法人員畀咗通知到第三日先做嘢,只要架單車郁一郁,搬去唔同位就唔會捉人」;但因措施影響全港,認為可先在部份地區試行。
北區地政處過去兩年共充公近1,700輛違泊單車。民政事務總署回應稱,對於顧問建議,當局會視乎區議會討論結果,再作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