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出口象牙罰500萬元

進出口象牙罰500萬元

【話你知】
為遏制非洲大象遭大規模屠殺,聯合國在1989年通過《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全面禁止象牙及其製品的國際貿易,以保護非洲大象(圖)這種高度受保護的極危物種。中國及香港亦是當中的簽約成員國,其中中國已於1990年宣佈禁止非洲象及其製品貿易,因此任何國與國之間的瀕危動物貿易,包括象牙製品皆受到國際貿易限制;自象牙被禁止於國際貿易後,走私亦變得更猖獗。
不過,在本港境內仍可合法管有象牙作商業用途,相關人士或機構只須向漁護署申領簽發管有許可證,即可以合法在本港擁有及銷售在1989年或以前製成的舊象牙製品,這是以公約頒佈的年份作為界線。至於進出口及管有長毛象象牙(即已絕種的古代猛獁象)則不受管制。
根據香港法例,走私象牙乃違反《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第586章),任何人進出口象牙製品,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500萬元及監禁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