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惠康超級市場油麻地分店,去年7月有一款薯片標示每包售價5.5元、「特價」兩包11.5元,結果被舉報指違反新修訂的《商品說明條例》。上周四,惠康在觀塘裁判法院承認控罪,罰款1萬元,成為首次根據新修訂條例,被裁定罪成的案件。
海關指價格誤導消費者
據了解,涉案的惠康超級市場位於油麻地窩打老道。去年7月海關接報進行調查,發現超市陳列出售的一個品牌薯片,價格標示為「標準價5.5,特價$11.5/2件」。然而以標準價選購兩包亦只需11元,較所謂「特價」還要便宜0.5元。
海關認為有關的價格標示會誤導消費者以為該貨品有價格優惠而選購更多的數量,屬於虛假或具有誤導性的商品說明,涉嫌牴觸當時剛剛生效的新修訂《商品說明條例》,於是作出檢控。
根據條例,任何人在營商或業務過程中,供應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或管有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作出售用,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萬元及監禁5年。根據去年7月19日生效的修訂,「商品說明」包括價格、價格計算方法,或是否有任何價格優惠或折扣。
尊重判決 即時加強培訓
惠康發言人回應查詢時表示,尊重法庭判決,去年7月獲悉事件後,已即時加強有關《商品說明條例》的營運指引及員工培訓,確保每個營運細節皆符合法例要求。
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嫺不評論個別案件,但她認為今次個案對所有營商者都是一個很好的警示,提醒他們提供產品和價格資料時應清晰明確,如果聲稱是優惠價,便要是真的有優惠。同時,對消費者而言亦是一個提醒,「購物時要格價,唔應該單憑商店宣稱特惠就衝動購買,應諗一諗、計一計,因應需要先作出購買決定」。
黃鳳嫺表示,針對不良營商手法的《商品說明條例》自去年生效後,消委會共接獲3,969宗相關求助個案,按年增加6%。最常見的不良銷售手法為虛假或誤導,共1,654宗,約佔四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