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重型貨車司機去年在屯門藍地衝紅燈,輾斃正在橫過馬路的9歲巴籍女童。法官判刑時指職業司機會因貪快而不遵從燈號,法庭必須予以阻嚇,本案女童事發時無衝出馬路,被告如在燈號轉黃時減速煞車,便能避免意外,終判他入獄兩年半,停牌五年及罰款5,000元。
意外前死者正等候過路
被告蘇鎮揮(43歲)早前承認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及重型貨車無安裝後護板罪,法官指出事路段有指示提醒司機要減速,從照片及閉路電視片段可見,意外前女童及其他行人正在路邊等候過馬路,但被告未有留意路面情況。
被告於去年4月2日上午駕駛載有鋼筋的重型貨車,駛至屯門青山公路藍地段時,交通燈轉為紅色,但他衝燈未有停車,撞倒正橫過馬路的巴籍女童Bibi Faiza(圖)。女童被拋至八米外再遭輾過,全身多處重創死亡。
案件編號:DCCC93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