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秋佔船事件」最大鑊之處,就是「不信任」。
遊船未能泊岸,船公司指因為有沉船要封閉航道,但旅客質疑老作,懷疑真正原因是岸上接待能力不足。
這種懷疑,以往只見於香港接待大陸旅行團。行內公開秘密,很多香港接待社「無咁大個頭買咁大個套」,無酒店房接客但夾硬嚟,爆煲便趕旅客走人。
日子有功,旅客像港女般慣性懷疑旅行社講大話,衝突一觸即發。
但今次涉事的是香港大型旅行社,如果真的「超賣」,甚至虛構「沉船」事件,則香港人引以自豪的那種「誠信營商」也就真的沉船了。
反過來,如果沉船是真的,則香港人幾時變得如此懷疑失信?
是否聽慣謊言,見慣大陸遊客被劏,耳濡目染,失去互信,進入「懷疑一切」的境地。幾時香港也會「不敢扶跌倒老人」?
第二個不信任,是對公義的不信任。大陸為何發生許多堵塞飛機跑道的旅霸,個人質素低劣是一個原因,但更大原因,卻是他們不信任大陸當局。
大陸人不相信自己個人權益會得到重視,只有把個人事件轉化為社會事件,例如令集體運輸系統癱瘓,才會引起當局的注意。等於古裝片的「攔路截轎」申冤,比起walk in行入公堂,更能引起領導的關心。
等於說,這個社會未能有效保障個人權益。
今天,元秋說「小市民議價能力低,很多旅客擔心落船後,旅行社便不再處理事件。」其實等於說香港已不是一個能尋找公義、維護市民權益的地方,也等於質疑旅遊業議會等機構的處事能力,不相信他們可以替市民討回公道。
這種質疑,等於宣布,香港沉船,如此災難,不是一封千元利是便可以賠償得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