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歲少女墮地獄 被迫賣淫550次

16歲少女墮地獄 被迫賣淫550次

台灣29歲惡棍洪志和組織賣淫集團,涉放貸討債迫女子下海,其中一名16歲少女因曾說與集團已婚男成員是情侶,被迫賠10萬新台幣(約2.56萬港元),她賣淫還清後,集團卻說為安排她賣淫,花20萬新台幣(約5.12萬港元)行賄警察,還清後又有15萬新台幣(約3.84萬港元)利息,她再度還清想脫離控制,卻被索「撇清費」20萬新台幣(約5.12萬港元)。少女獲救時仍在賣身,辦案人員形容有如墮入無窮盡「人肉無間地獄」,前後已賣身約550次。檢方前日將洪志和等29人起訴。

台中地檢署調查,洪志和曾與槍擊要犯「牛皮」王俊偉共犯綁架,3年前出獄經營賣淫集團,違犯《人口販運防制法》等罪。另因與未成年人士性交屬違法,檢方擴大追查數百名嫖客。據悉,少女已被安置,警方曾問少女為何離家出走,少女指集團警告她過去曾因賣淫被警方拘捕,「若逃回家,父母會有包庇犯人的刑責。」

台灣《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