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蒲崗村道球場,一面看香港U14和U16小將分途出擊,一面跟郭家明聊天,提起廿幾年前已經有人探討使用球場的理想模式;同一時間,在facebook又看到皇室南區教頭馮凱文在長嗟短嘆,「200幾人喺個球場內玩陸運會,又枱又櫈又龍門仔,養幾耐都無用啦!」相隔兩日,南區就要在同一球場迎戰東方沙龍。
一連3日舉行的國際青少年足球邀請賽已經辦到第2年,賽事搞得很不錯,對分齡代表隊的成長亦很有作用。不過,明年會否還有第3屆?未知,因為蒲崗村道公園未必能夠再批出連續3天的檔期,這涉及其他總會的使用權利。
原來,又是球場問題。
一位是昔日名教練、被尊稱為「智多星」;一位是新晉教頭、上季最佳教練,但講到球場,同樣束手無策。到底哪裏出了錯?
凡事總有原因,既然幾代人都拆解不了,問題當然不簡單。3歲小朋友都知道,「起多啲球場咪得囉!」答對,只可惜香港沒有條件「起多啲」。
康文署的任務是為香港市民提供康體設施,專業隊和普羅大眾享有公平使用的機會,原則上似乎沒有甚麼不對;但當你見到甲組賽場被當作公園草地一般踐踏時,又無法不說一句:「咁點得㗎!」
公家場地,康文署若給予總會太多優先權,會被批評政策不公;但若收得太緊,總會就根本無可能講發展。想一石二鳥,以目前的環境,是不可能的。
要擊中兩隻鳥,惟有用兩塊石,將球場分成專業類和康樂類是值得研究的方案;通過修改政策,為小量球場提供另一套使用準則及高質素的保養,專業球隊和代表隊就可享有較合理的訓練和比賽環境。在未有大量新球場出現之前,這方向是否可以「諗一諗」?
李德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