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息影藝人陳復生涉嫌到前夫何東舜銘的通訊地址,偷取信件,她昨日到觀塘裁判法院應訊,否認盜竊罪。主任裁判官練錦鴻認為「肯定唔係表面上嘅盜竊,有好多可能性」,將案件押後至下月17日再訊,以待控辯雙方考慮是否可以用其他方式處理。陳復生獲批准以3,000元保釋。
報稱家庭主婦的陳復生(53歲),已改名陳薇光。控罪指她於前年6月14日,在通菜街東寶大廈地下大堂信箱內,偷取屬於某人的一封信。控方透露已取得法律指示作出檢控;辯方則謂未考慮過簽保守行為。
無獲授權檢查信箱
控方昨日在庭上指出,上址為被告前夫的通訊地址。案發時前夫的司機看見被告進入上址,稍後離開。其後有人翻查上址閉路電視片段,發現被告曾經伸手入信箱取物。被告於警誡下聲稱獲授權檢查信箱,她只是拿去一些沒用的傳單,已經丟掉。但控方調查發現,被告並無獲得授權。
陳復生於1989年,下嫁何東長孫何鴻章與「十姑娘」何婉琪的私生子何東舜銘,育有一子一女。至2009年陳復生申請離婚,引發贍養費訴訟。
案件編號:KTCC66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