襲龔皓 四南亞漢判囚

襲龔皓 四南亞漢判囚

【本報訊】華懋集團主席龔仁心次子龔皓,去年6月在荃灣如心廣場停車場遇襲受傷,四名南亞漢被警方拘捕。法官昨日認為,四人雖並非均與龔皓有身體接觸,但四人同時在停車場等候「目標」出現,可見是共同行事,角色並沒有分別,因此判認罪的首被告監禁一年半,另外三名被定罪的被告,則各判囚兩年。

官指眾被告角色相同

法官昨日在區域法院判刑時指出,首被告Abbas Yasir(33歲)使用雨傘向龔皓施襲,雖然不如使用刀及玻璃樽等危險武器,不過亦足以對遇襲者造成非常嚴重的傷害,可幸的是龔皓的傷勢並不算十分嚴重。
法官並且認為,眾被告在案件中的角色相同,案底多寡不影響判刑,因此對經審訊之後被定罪的其餘三名被告Malik Zohaib Naeem(28歲)、Iqbal Pervaiz(26歲)及Ravi Dass(28歲),判處相同的
刑期。
案件編號:DCCC73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