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防貪指引規管食物銀行

廉署防貪指引規管食物銀行

【本報訊】本港貧富懸殊問題嚴重,基層生活艱苦,食物銀行服務受助人數有增無減,政府由2009年至去年,共撥款四億元予五間非政府機構開設的食物銀行。廉政公署鑑於食品價格飆升,食物銀行提供的食品如奶粉、罐頭和食物券等容易誘發貪污風險,制訂「食物援助服務營運防貪指引」,協助機構完善食物銀行的規管。

食物券易被濫用圖利

廉署防貪處首席防貪主任許仲鳴表示,至今雖無涉及食物銀行的貪污個案,但廉署發現食物銀行的運作過程中有多處貪污風險,如食物券及昂貴食品若欠缺保存及發放規管,容易被人濫用圖利;食物採購程序若不完善,「根據飲食業嘅貪污經驗,食物採購過程容易有貪污漏洞」。
政府自2009年以來已向五間非政府機構的食物銀行服務撥款合共四億元,受惠人數達2.7萬人,加上涉及的捐款和物資數目龐大,廉署根據食物銀行運作,由採購、存貨、處理捐贈、提供食物援助,以至整個服務的監管而制訂防貪指引。
於2003年已推出食物銀行服務的聖雅各福群會,其負責該服務的高級服務經理吳雯賢稱,指引有助機構完善食物銀行規管。該機構現有120間合作伙伴機構,在不同地區提供食物銀行服務。她續稱,雖然該機構在採購、存貨、審批申領等設有指引,但在食物存貨紀錄仍有不足之處,「我哋用人手輸入資料,盤點有時會有出入,需要花時間驗收」。因此,該機構將於下半年推出條碼儲存系統,提高存貨紀錄的準確性。

奶粉商或有利益衝突

吳指出,極少發現受助人濫用服務,在過去十年不足50宗個案。至於奶粉商既是食物銀行奶粉計劃供應商,又是捐贈者,或會引發利益衝突,吳雯賢表示,機構與奶粉供應商會簽訂協議,詳細列明每次捐贈或採購細則,如寫清楚今次捐贈並非作為訂購奶粉的條件,並把給予受助者的奶粉罐「劃花」防止被變賣。

食物援助服務防貪指引

1.提供食物援助


設計標準申請表格及評核標準

制訂分發食物規定,如派發食物券時,應記錄食物券編號

應與伙伴機構簽訂合作協議及監察機制
2.採購食物


制訂篩選食材準則

採購食材應按照非政府機構的採購程序進行

不應由廚房員工負責採購食材,以及抽查廚房員工認收的食物質量
3.存貨管理


安排不同員工負責存貨管理

食物倉庫應安裝保安設施,食物券由指定人員保存

定期及突擊查核存貨
4.處理捐贈物品


公佈所需物品及捐贈方法

制訂捐贈物品指引及捐贈詳情協議

登記冊記錄捐贈物品詳情及向捐贈者發收據
5.管理監察


設專責委員會審批和監察財務狀況

設保密和便利渠道收集受助人意見

突擊巡查食物銀行的日常運作
資料來源:廉政公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