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寶攻零售 港監管慢半拍台灣叫停 須立法才放行

支付寶攻零售 港監管慢半拍
台灣叫停 須立法才放行

【本報訊】阿里巴巴旗下「支付寶」,早前宣佈進軍港台零售商戶,金管局就儲值卡支付產品修例,仍在起草立法,故目前無例可管,持有支付寶賬戶客戶,已可即時在港指定商戶開始支付。但台灣經濟部及金管會官員對本報透露,即使目前仍處立法階段,但透過經濟部現行電子商務規範,已禁止當地阪急百貨支援支付寶。

記者:劉美儀 吳綺慧 李芳芳

台灣官員表明,立法條文內會充份關注網上洗黑錢及風險防控。金管局則期望年底前,提交修例草案予立法會審議。比較港台兩地監管非金融機構第三方支付上,台灣在政策彈性及立法速度上,似乎較港勝一籌。但亦有銀行界指台灣可即時限制支付寶登場,與當地仍有一定外滙管制有關。

消費者現已可於本港指定商戶使用支付寶,惟有關監管法例仍處起草階段。 梁志永攝

台上半年料完成法案

台灣主管電子商務事宜及正統籌相關立法工作的經濟部商業司司長游瑞德,接受本報電話訪問時表示,相關條例雖仍在立法階段,但據經濟部現有規範,任何機構在當地展開電子商務支付,須經該部審查後推廌中央銀行審批,阿里支付寶「牽涉境外境內資金滙兌」,到目前為止「支付寶未獲得政府機關容許,故阪急是不容許支援相關服務」。
對於立法規管網上第三方支付服務,他透露由經濟部主管的「非金融機構電子商務支付服務管理條例」立法工作,自去年8月行政院下達指令研究後,已與各部門積極合作全速推進,今年初已將草案送交行政院審查,現正就金融監督細節作調整,補充文本在農曆年假後,將再交行政院審理,期望在立法院下次會期內(2月至5月),即今年上半年內,立法院可通過條例完成立法程序。
游瑞德亦說,因網上交易牽涉的資金來源及真實交易資料「不易查考」,故網上支付潛在洗黑錢或風險漏洞,比傳統金融認可機構,更受監管當局關注,台灣法務部(MOJ)對此亦非常留意,並在立法工作中「給予很多指導」。台灣金管會銀行局信託票券組科長陳添智亦指,第三方支付條例雖仍在立法階段,「但不代表現時完全沒有規範」,統籌立法工作的經濟部已有相關規訂,管理新例生效前出現支付服務及申報要求。

港年底前呈立法草案

1月底支付寶進軍港台零售據點,本港OK便利店、卓悅及佐丹奴門市,台灣的統一阪急百貨,接受客戶手機上的支付寶「當面付」條碼付款功能,完成付款交易。
對於台灣爭取上半年完成立法,又可即時叫停支付寶開展,金管局發言人表示各個市場立法程序不一,不作比較。去年該局已就儲值支付工具及新產品發展,向業界及公眾完成諮詢,現正研究相關意見及作政策調整,起草立法階段已展開,冀今年底前將《結算及交收系統條例草案》提交立法會審議。在新例生效前及申領牌照過渡期內,主要跨境儲值支付工具只受其原註冊地監管機構規管。發言人提醒消費者在使用儲值支付工具及開戶前,應留意發行機構是否受到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