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25日駕泥頭車衝撞台灣總統府的張德正,昨日由台北地檢署以「涉嫌殺人未遂」等理由,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圖),但法院昨晚作出裁定,駁回檢察官聲請,當庭釋放張德正。檢方不服,隨即提起抗告。
檢方是以張德正「涉犯殺人未遂罪、妨礙公務罪、毀損古蹟罪、毀損建築物等罪,罪行重大且有逃亡之虞」等理由向法院聲請羈押的。但法官指張身體狀況不好,坐輪椅受偵訊,不可能逃亡。張德正的家人則希望他能回家過年。
現年41歲的張德正有兩次婚姻紀錄,與前妻有訴訟。本月25日清晨他駕駛35噸泥頭車,在凱達格蘭大道由東往西行駛,穿越重慶南路,衝破總統府前埋設鐵欄杆等層層阻絕設施,衝破防彈門進入總統府車廳。估計當時車輛時速達72公里。
車撞總統府後張昏迷,被送往台大醫院急救治療,因氣胸及骨折要留台大醫院治療,昨日情況穩定後移送北檢。
台灣《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