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如心酒店女房間服務員去年底欲瞞着公司應徵新工作,但因已用盡有薪年假,竟將兩年前的結婚證書影印,再用人手塗改日期扮作新婚,藉以騙取三天婚假,惟最終東窗事發,她被炒之餘,新工又不獲聘用,兼隨時會坐監。
記者:陳美珊
被告施琼(30歲),昨於荃灣裁判法院承認一項使用虛假文書罪。辯方求情指被告將結婚證書副本的結婚日期更改,由原本2011年更改為2013年,由於副本有人手塗改痕迹,「普通人都可以見到」。
曾作書面聲明指屬真確
被告因已用盡公司有薪年假,但她需請假應徵新工作,才以此愚蠢的方法騙取酒店三天婚假見工。被告犯案後遭酒店辭退,新工作又不獲聘用,現時已失業。
裁判官指被告做法愚蠢,欺騙僱主屬嚴重違反誠信,一般應判處即時監禁,但考慮被告於事件中獲益金額不高,下令先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批准她保釋至2月19日判刑。
案情指被告於2010年5月開始受僱於如心酒店,案發時任職房間服務員。去年12月11日,被告向酒店申請同月23至25日三天婚假,並遞交結婚證書副本。酒店行政部職員今年1月2日檢查證書副本時,發現副本有被塗改痕迹,懷疑副本是假。被告雖作書面聲明,表示證書副本屬真確,但酒店管理層商討後決定報警。
被告被捕後承認因已用盡有薪年假,於是犯案騙取婚假。警方並在被告寓所搜獲被告的結婚證書正本,發現內容與被告呈交予酒店的副本不同。
合眾人事顧問蘇偉忠稱未聽聞同類案件,他指員工以假文件欺騙僱主後果嚴重,建議若員工必須請假,可以「屋企有事」為由請事假,此舉員工未必須向僱主交代請假詳情,而僱主一般亦願意通融。由於事假屬無薪,員工可「安心啲,冇拖冇欠」。
案件編號:TWCC33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