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字當頭:REIT解放有理 - 利世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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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接受金發局的建議,打算放寬房地產信託投資基金(REIT)的限制。
置富(778)主席樓神趙國雄反對,理由是不想地產信託投資基金變成發展商。競爭越少越好,乃人之常情,但將心底話講出口,實在有失樓神霸氣。其實香港地產市場,反正沒有一家獨大,雖說多隻香爐是多隻鬼,但只要有實力,又何懼競爭?再講,只有競爭力最低的一群,才會害怕競爭,我想趙樓神也不想承認置富有存在危機。
曾幾何時,我也是REIT的大好友。一直到聯儲局退市預期成為主流信念,Yield Play概念已完,我也盡數沽出手持的REIT。資產分配,難免受大環境左右;換馬,也不代表我認為某些公司的管治基礎有變。只要環境又再有變,說不定我會重新再持有REIT,又或者其他穩定收入的資產。
說實在,香港越來越少優質的穩定收入資產;所謂優質,不是單純的高回報,而是風險也一併計算在內,也就是所謂的Risk-adjusted Return。很久很久以前的香港電訊,又或從前的兩電,都是這種優質資產。
至於領匯,對不起,從來在香港地與物業有關的投資,或多或少是與經濟周期同上同落,總會有外在風險。假如反對REIT投資在發展中物業的理由是怕增加投資者風險,道理講不過去;只要發展出來的物業是要來收租的,我實在看不出發展中和已發展物業在風險上的差異有多大。事實上,REIT大多數收益都要用來派發,收購也好,自行發展也好,基本上只可以資產負債表上的磚頭來加大槓桿;風險來自息率走勢以及租金水平,發展物業本身的風險反而微乎其微。
香港的REIT,多數有發展商一條龍掛鈎。地產市好,發展商可以選擇賣斷物業,或者留來自己收租。
市道不好,發展商仍然可以將資產售予REIT套現,不用擔心沒有買家。強迫REIT只可收購現成物業,明眼人一看就知,損失的肯定是投資者。

利世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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