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轟動全國的龍崗坂田性奴案一審判決,認定陳某犯有強姦罪、強制猥褻婦女罪、非法拘禁罪和妨害信用卡管理四宗罪,判刑七年,並處罰金兩萬元人民幣。
法院以「非法拘禁女子性侵案」涉及多人隱私不公開審理,前日一審宣判,透露部份案情。去年2月26日,受害人韓某從福建坐飛機到深圳見「日本海歸」網友陳某(圖),被帶回陳位於萬科第五園住所,剝光衣服並銬起手腳裝入布袋,再吊起袋子來玩性虐。為保密,陳某在「禁室」窗戶上黏黑膠紙,窗外還加裝了鐵欄。兩天後,趁陳某外出之機,韓某掙扎弄斷吊繩鑽出布袋,赤身裸體逃出,社區居民報警。陳某遂開始逃亡,多次變換身份,還從網上購買多張信用卡,最終在貴陽落網。
陳某前年起就多次通過網上仲介與多名年輕女子玩SM,曾被警方以猥褻行政拘留15日,之後他曾起訴警方亂抓人、辦錯案,要求賠償。
深圳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