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施政報告》建議設立低收入在職家庭津貼,協助在職貧窮家庭,扶貧委員會昨天開會討論。有扶貧委員會委員認為應該降低全額津貼的工時門檻,由每月最少208小時減至190小時,並且容許家庭成員合計工時申請,讓零散工或開工不足等家庭也受惠。
應減至每月190小時
擬定的低收入在職家庭津貼申請門檻定於住戶收入中位數六成以下,必須是兩人或以上家庭,申請人如每月工時208小時以上,可領全額1,000元津貼;介乎144小時至208小時則領600元,每名兒童另外獲津貼400至800元,津貼金額按家庭收入遞減。扶委會基本同意每月工作144小時是最低的入場門檻,不過有意見認為,申領全額津貼的工時應減至每月190小時。
扶貧委員會委員張國柱稱,不少僱主只肯以兼職聘用員工,有些工種則每月工時不穩,「佢哋係好想做,但受客觀環境影響而冇得做」。
張國柱贊成調低工時下限,而且應該合併計算家庭成員的每月工時,「點解計全家入息,但就唔計全家工時呢」。此外,低收入在職家庭津貼設有資產審查,委員普遍認為已經較其他福利措施寬鬆。新措施將交由效率促進組負責,有關細節要再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