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奶粉水客上訴 重審變加刑

掃奶粉水客上訴 重審變加刑

【本報訊】水貨客以「大利是」行賄三名超市職員,換取奶粉的銷售情報和大量購入奶粉等,前年罪成入獄三個半月。水貨客去年上訴得直,案件昨天發還重審,他改為承認三項行賄罪,反被判得更重,被判囚半年。裁判官斥責他罔顧公眾利益,侵犯廣大市民買奶粉的權利,「唔知幾多父母四出頻撲都買唔到奶粉」,惟准他保釋等候上訴。

辯稱不知行為屬貪污

被告張紹楚(52歲)被控在2011年1至4月期間,向兩名百佳和一名屈臣氏職員提供共1,400元的款項,以換取三人向他提供奶粉情報、預留奶粉、避開公司當時限制每名顧客每天限購三罐奶粉的政策等。警方事後撿獲354罐奶粉,總值七萬元,現已全部過期。
辯方昨天指,被告在1979年從內地來港,不知在港用利是打關係屬貪污。惟裁判官不信其說法,更指現時奶粉供應仍緊張,須判阻嚇性刑罰。
入境處表示,由2012年9月至去年底,共拘捕1,060名懷疑內地水貨客,以及12名涉聘用水貨客的僱主,當中142人已被定罪和判囚,刑期四周至兩個月。該處設立懷疑水貨客名單後,截至去年底共拒絕約12,800人入境。
案件編號:KTCC658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