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震宇上訴 促終審直接處理

霍震宇上訴 促終審直接處理

【霍家爭產案】
【本報訊】已故全國政協副主席霍英東300億元遺產案展開續集。長房三子霍震宇要求重開爭產案失敗,於上周反擊,向法庭呈交上訴通知書,重申霍震寰違反責任,隱瞞遺產中的利益,誘使其他成員簽署和解協議。而法庭判他敗訴,最終只會惠及霍震霆及霍震寰。為求速戰速決,霍震宇建議直接由終審法院處理其上訴。

指二哥隱瞞南沙項目權益

原審法官潘兆初指霍家家族旗艦公司霍興業堂置業有限公司的全資附屬有榮有限公司,在1997年6月將持有番禺發展的股權,轉讓予主責慈善的霍英東基金有限公司,而有榮沒有行使在2007年6月已到期的回購權,故有關南沙項目權益根本不屬於遺產,霍震寰沒有隱瞞,亦沒有違反和解協議的責任。
但霍震宇在上訴通知書反駁,指霍家各方在2012年商討和解協議時,該回購權仍然有效,有榮可要求恢復行使權,從而取回南沙權益。而事實上,霍興業堂有提供貸款或資金,以發展番禺項目,顯示霍興業堂對番禺項目仍有控制權。霍震寰亦說過霍興業堂仍持有南沙權益,只是法官沒有考慮。
原審法官認為有關和解協議是永久有效,在協議下霍震宇不能重開官司。但霍震宇不認同,他指出,是霍震寰違反協議中的責任及有隱瞞,令協議無效,故他可繼續展開訴訟。霍震宇稱,和解協議只涉及長房成員,撤回和解協議,也不會影響到二、三房成員的分產安排。而原審法官的判決,最終只會令霍震霆及霍震寰二人得益。霍震宇現要求擱置原審法官的判決,並建議跳過上訴庭,由終審法官直接處理上訴。
案件編號:CACV1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