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美娟長子夭折案】
【本報訊】息影藝人劉美娟(圖)及丈夫張崇德長子夭折的醫務聆訊昨續訊,控方專家證人、中大婦產科學系教授勞子僖認為,婦產科醫生蔡明欣僅為檢查而穿羊水,是「荒謬」行為,又指經電話評估施用催生藥的做法不當。
聆訊踏入第五日,張氏夫婦出席旁聽。專家證人勞子僖早前作供指,蔡明欣可用其他方法如羊膜鏡,取代羊膜穿刺術去檢查羊水。代表辯方的資深大律師林孟達認為羊膜鏡過時,質問勞有多久未使用或教授學生有關方法。
勞坦承多年未用羊膜鏡,但在案發時仍是其中一種有效方法,風險亦較羊膜穿刺術為低,用羊膜鏡而令羊胎膜破損機會「微乎其微」。他認為蔡僅為檢查而穿羊水是「荒謬」行為,因該做法已等於催生。
必須在現場施用催生藥
林孟達引教學文獻,證明初產孕婦子宮收縮減慢情況並不罕見,醫生視乎情況用催生藥,及在用藥後四小時才到達是慣常做法。勞回應時強調劉美娟的情況罕見,與一般孕婦在穿羊水後兩小時內分娩不同,醫生須在現場評估施用催生藥。他指劉在施用催生藥四小時後才作動,反映子宮在催生時未準備分娩;過量催生藥有機會刺激子宮過度收縮,令胎兒缺氧。據庭上引述醫院記錄指,蔡明欣多次經電話與助產士溝通,並給予指示施用及逐步增加催生藥用量,惟其後助產士誤用過量催生藥,直至蔡到達產房後方作調整。
林孟達多次引述蔡呈交的供詞指,進行真空吸引術前,蔡已可伸手觸及嬰兒耳朵及頸部,確保無臍帶繞頸。勞反指假如情況屬實,胎兒應該在正確位置,盆骨有足夠空間,毋須吸引即可順利分娩。
勞引分娩片段指,真空吸引術只作輔助,需配合陣痛每十分鐘三次的頻率,共吸引三次,在十分鐘內完成,惟片段中持續21分鐘,「於我看來是太長」;陣痛可維持約一分半鐘,不配合子宮推力而過度拉扯顱骨,或會破壞頭部血管,他看畢片段後感到「sad(傷感)」,無法用言語表達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