扮委屈回應帳委會報告 湯顯明︰我無罪 「如有違規,違了哪條規?」

扮委屈回應帳委會報告 湯顯明︰我無罪 
「如有違規,違了哪條規?」

【本報訊】前廉政專員湯顯明昨出席立法會就他在任期間酬酢、送禮事宜成立專責委員會研訊。會後湯稱可以說的都說過,現階段很難再提供資料,似暗示不會再出席會議,但議員稱或引用法例傳召他。另外,湯語帶委屈、首次開腔回應帳委會「痛斥」他的報告,指自己或有不足之處,但重申報告沒指出他違甚麼規,強調自己所犯的不是罪,與貪婪和誠信無關。
記者:張婷婷

湯顯明表示對帳委會的報告感遺憾。曾顯華攝

湯顯明昨出席專責委員會首日研訊,會後湯首次回應去年底立法會帳委會「痛斥」他的報告,他語帶委屈、眼眶微紅地說,自己努力工作,任內工作或有不完美、不足之處,過去數月,他感到極之遺憾,「呢個唔係一個罪,唔係同貪婪(英文回應時加入or corruption)有關,唔係同我個人誠信有關」。

暗示不再出席會議

湯說反思帳委會的討論,認為重點是他有否違規,反問帳委會,他如有違規,違了哪條規?湯又表示,昨日是他第六次到立法會,就相同的事情面對研訊,可以講的已經說過,現階段很難再提供更多資料。
專責委員會主席葉國謙表示,已定於3月1日再邀請湯出席研訊,但未知湯會否再應訊。由於專責委員會沒權力傳召證人,若湯不作證,委員會可以帳委會和特首委任的獨立檢討委員會的報告作為基礎繼續研訊。
工黨立法會議員何秀蘭則稱,若證人缺席會影響委員會工作,委員會可商討是否向大會申請行使《權力及特權法》所賦予的傳召權力傳召證人出席。
昨日的研訊上,湯承認除了申請保留一些因公務獲贈的禮物外,亦收取過私人禮物,收受時會根據公務員的指引、廉署條例向特首申請。

承認收過私人禮物

至於如何界定公務還是私務,湯指表示如公務往來、公務場合,或用上「專員」字眼。而他處理私人禮物更會特別小心,不能拒絕才收。
他承認生日收過私人禮物,並取得特首批准,但強調極少數量。湯亦有申請保留公務禮物,例如簽名書籍、印有部門標誌或他名字的紀念品,例如一個照他樣子做,但不太似的陶瓷公仔。他強調這些都是沒有商業價值的。
至於送禮方面,被問及知否廉署在1996年曾發出內部文件,要求公務場合盡量減少交換禮物,及只限機構之間?湯引述現任廉政專員白韞六曾稱沒有明確規定送禮;而所謂「低」,「對唔同的人有唔同尺度」。
但為何送贈名貴虎形、羊形擺設,湯指部門文件寫明根據一般習俗宴請可送禮,96至07年間部門亦有交換禮物,和曾送出價值數千元的禮物,他所做的只是跟隨一貫做法,但同意有不足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