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傭子獲准上訴爭居港權

菲傭子獲准上訴爭居港權

【本報訊】在港出生及念書的17歲菲籍女傭兒子,由母親代表爭取居港權,卻因母親未能證明她一家有意以香港為永久居住地而敗訴。兒子昨日在終審法院取得上訴許可,案件將排期審理。首席法官馬道立認為,入境處處長考慮孩子是否以香港為永久居住地,取決於孩子父母的情況,這是否妥當涉及重要法律觀點,值得進一步探討。
申請人Joseph James Gutierrez於1996年在港出生,2006年與母親Josephine B. Gutierrez一併申請居港權遭拒,司法覆核亦敗訴,Joseph繼續上訴。
政府一方昨指,非中國籍人士欲取得永久居留權,必須以香港為永久居住地,包括採取措施證明有此意圖,不能因申請人年幼而另有一套準則。但馬官認為,年幼的申請人幾乎統統不能滿足申請條件。
案件編號:FAMV4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