堆填區滲漏 環境局終控承辦商

堆填區滲漏 環境局終控承辦商

【本報訊】打鼓嶺堆填區去年7月27日發生滲漏事故,環境局在六個月的檢控限期屆滿前,在上周二向承辦商提出檢控。環保署指執法人員每周到堆填區調查,在附近受污染的缸窰河收集水樣本,去年8月及9月的樣本顯示,堆填區數次排出污染廢水。而上月20日最新化驗結果顯示,缸窰河的氨氮水平仍超出合約標準。
去年7月,打鼓嶺堆填區的臨時儲存池防滲透層出現刺穿孔洞,滲漏大量污水,令鄰近的缸窰河長期驗出污染物超標。12月最新化驗結果顯示,每公升河水含2.7毫克氨氮,較法定標準每公升5毫克低,但仍高於合約要求的每公升0.5毫克。

將設雙重防滲層

環保署在去年8月和9月確認堆填區數次排出污染廢水,延至上周二按《水污染管制條例》控告承辦商遠東環保垃圾堆填有限公司。該公司自1995年營運打鼓嶺堆填區,2012至13年度收取的營運費達1.5億元。環保署指日後臨時儲存池將設立雙重防滲透層,中間加設一層膨潤土,側斜壁均會以防滲透層覆蓋,防止暴雨會侵蝕儲存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