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發展局上月推出第四期活化歷史建築伙伴計劃,非牟利機構可提交活化方案。過去三期的活化歷史建築,外界批評政府只將營運權給予大機構,活化歷史建築諮詢委員會成員劉智鵬教授昨日反駁,指委員會並不是善堂,須小心運用公帑,「如果年輕人想創業就搵錯地方,呢度唔係創業良機,亦唔係善堂」。
申請機構須了解歷史
今期有四幢歷史建築供非牟利機構申請,包括大坑書館街12號、薄扶林道舊牛奶公司高級職員宿舍、上水古洞何東夫人醫局及司徒拔道景賢里,今年4月15日截止申請。
發展局昨舉辦工作坊,向有興趣提活化方案的機構簡介申請需注意事項,吸引逾百人參加。
劉智鵬稱,申請機構除要考慮財務的可行性、彰顯建築物的歷史等,最重要是須對建築物的歷史有一定了解,「唔好諗住只係搵地方營運,砌晒啲嘢落去就算數,要由心出發」。
他又稱,過去不少申請者好心做壞事,「佢哋想整靚啲(建築物),但應該盡量唔好搞咁多,失去原本嘅特色」。
大坑坊眾福利會康樂組副主任李漢文就透露,將申請書館街12號活化做火龍博物館,另加入教育元素,盼能彰顯歷史。而景賢里上次就「流標」,曾入選最後兩強的時代生活集團董事總經理黃復華承認上次只着重營運,在歷史價值方面較敷衍,今次將修改活化方案捲土重來,但仍會繼續做證婚場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