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速遞:警長索利益罪成失長俸

案件速遞:
警長索利益罪成失長俸

【本報訊】投身警界31年的警署警長,要求新丁警員報恩,代為借貸5萬元及申請按揭,更冒認新丁簽署合約,向銀行申請按揭210萬元。警署警長在區域法院經審訊後,昨被裁定公職人員索取利益等共五罪成立,還柙至下周一判刑。
案件發生於2011至2012年,駐守大埔的被告鄧偉明(47歲,圖)原定將於六年後退休,辯方指出定罪將令被告失去過百萬長俸。被告曾經於2008年一宗兇殺案中替妓女急救,惜她返魂無術,但是足見被告具工作熱誠。
案件編號:DCCC76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