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記賣包女 - 高慧然

麥記賣包女 - 高慧然

一個女人,因為腳踏實地、自食其力在麥記賣包,被娛樂記者視作異端,成為娛樂新聞主角。我看這單新聞,娛樂性不在賣麵包的女人身上,倒在娛記身上,娛記的價值觀充滿了娛樂性:賣包不如賣鮑。賣鮑是高尚的,只要價錢夠高;賣包是可恥的,因為時薪太低。
很多年前,有個女人,在報紙做娛樂記者,工作之便,認識了一個富商,後來不知怎的就成了富商的其中一個女人,從此成為香港娛樂女記者的教母級人物,娛樂女記者不厭其煩報道她的生活點滴,包括她擁有的那些手袋,也叫「包包」。此包不同彼包,此包動輒價值六位數字,彼包則是麥記用來填肚的麵包,身價大相徑庭,在娛樂記者眼中,自然意義截然兩樣。
一個女人,以前賣胸前大包,現在放下身段,修身養性,返璞歸真,在快餐店賣麵包,用時薪32元養活自己,絕對是一件值得尊重的事,可敬可佩,為甚麼要取笑她?我們的社會從甚麼時候開始變得如此病態,中國移民一來到香港便申請綜援是要被支持的、鼓勵的,否則被罵歧視,而一個女人自尊、自強、自立,卻要被取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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