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警方將於今年第二季試推「電子定額罰款先導計劃」,警員在抄牌時,會使用隨身攜帶的電子手帳(PDA),輸入違例泊車的車牌號碼、違例事項編號及地點,再即時列印告票,資料會上傳到警署伺服器存檔處理,計劃為期半年,計劃需費143萬元。若先導計劃有成效,警方會於2017年申請撥款作全面推行。
警方表示計劃會於全港五個陸上總區進行,由交通部警員和交通督導員負責,並強調電子罰款通知書資料與傳統告票相同,警方會確保計劃符合保障私隱法例。
用PDA輸入資料
交通諮詢委員會昨聽取政府介紹「電子定額罰款先導計劃」詳情,該會主席郭琳廣會後稱,警方初步試行時會有八部電子手帳,相信足夠應用。他指出,電子定額罰款通知書毋須更改現行定額罰款條例,又能提高警員執法效率。完成檢討計劃後,交諮會將向政府提交計劃書,以便向立法會申請撥款正式推行。
汽車工業學會會長李耀培指出,香港在抄牌電子化發展比日韓台等鄰近地區遲起步七至八年,認為試驗初期應將重點放在違例泊車黑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