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大律師搭過境旅遊巴士時疑一人霸兩人座,訛稱買了兩人車票,遭「踢爆」後惹起乘客不滿,跟着涉對其中一名「塘邊鶴」乘客揮拳。他昨否認普通襲擊罪,透過代表資深大律師陸貽信稱,三名涉案人士曾於案發現場商討事件,懷疑三人「夾口供」冤枉他,有妨礙司法公正之嫌。
警查手機無發現
被告陳柏年(43歲)被控去年10月11日晚,在大埔道一輛旅遊巴上襲擊李姓男子。3月19日開審,預料審三天。控方將傳召六名證人,另或會傳召數名警員讓辯方盤問。
辯方在觀塘裁判法院稱,案發四日後向警方發律師信作刑事投訴,指警方調查不力,要求控方交出三名涉案證人自案發後至錄口供前的通訊紀錄。控方回應通訊紀錄或可向電訊商取得,但通訊應用程式如WhatsApp及微信等內容,則難以獲取。控方又指不同意律師信中部份內容,因當日警員到場後曾檢查其中一名證人的手機,但沒有發現「夾口供」內容;該證人的手機內,亦沒有另兩名證人的號碼。
案件編號:KTCC662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