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學民思潮數名成員日前出席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公聽會期間離開坐位,欲向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副局長劉江華抗議,被保安帶到一間房逾一小時。立法會主席曾鈺成昨解釋,保安當日並非扣留他們,只希望對方簽名確認曾受警告,並向示威者當面讀畢警告信內容,強調「如果令到一些當事人覺得好似唔畀我走、我唔簽名就唔准走,我哋正研究點改善。」
學民或追究
曾鈺成昨指,學民成員當日拒簽署警告文件便離開,故不存在強迫他們留下,而根據《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立法會人員在立法會內具有類同警務人員的權力及特權,指以往發生同類事件亦以同一程序處理。
曾鈺成表示,昨日早上行政管理委員會討論此事,有委員提出,要將相關條文貼在當眼處「提醒」與會者,並建議日後進入立法會的公眾人士要核實身份。
當日有份被扣留的學民成員黎汶洛反駁,他們被保安扣留一小時,及至放行前5至10分鐘,保安才出示有關警告信,批評曾鈺成的說法並非事實的全部。
黎汶洛又稱,他當時嘗試行出房間打電話,兩至三名保安在門口攔截,又稱「你要簽咗衰仔紙先准走」,明顯是扣留行為。
學民質疑立法會保安扣留他們,現正徵詢法律意見,研究是否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