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食環「強拍」檔位 魚販提覆核

遭食環「強拍」檔位 魚販提覆核

【本報訊】女魚販自小跟從父親在魚檔工作,其後協助胞弟在紅磡街市經營魚檔。胞弟死後,女魚販繼承檔位,照交租,繼續賣魚,一直相安無事。惟食環署去年底突然指女魚販不符合繼承資格,拒絕續租,更於上周強行收回檔位,準備在本周公開競投。農曆新年前痛失謀生工具,女魚販申訴無門,直指食環署不近人情,決定有違常理,入稟高院申請司法覆核。

胞弟逝世 被指無權繼承

現年69歲的申請人徐慧琼在入稟狀指,自小已在父親的魚檔工作。2002年,申請人胞弟徐國正(譯音)開始租用食環署豁下紅磡街市的F21號檔位經營魚檔,申請人於07年加入,名義上屬登記助手,實質兩姊弟共同經營。
胞弟近年健康欠佳,多次提及死後由申請人繼承檔位。去年5月,胞弟於澳門逝世,並無留下遺囑。由於他生前一直獨身,無兒無女,而另一名胞弟亦表明無意繼承魚檔,故由申請人接手獨力經營。申請人向食環署職員透露胞弟死訊,兼繼續交租。
惟去年12月初、亦即租約期滿前不足一個月,食環署突然發信通知,指申請人不是檔主遺囑指定繼承人、配偶或子女,並非合資格繼承檔位人士,須交出檔位。申請人提出暫緩執行命令,以便由市政服務上訴委員會跟進,但署方拒絕,更於本月13日強行收回檔位,並說檔位將於本月24日公開競投。
申請人認為自己有權繼承檔位,但署方錯誤演繹政策,故入稟要求推翻決定。申請人女兒昨稱事件進入司法程序,不便評論,只謂家人現已沒有經營魚檔,但有其他兼職維生。
案件編號:HCAL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