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劇《花樣男子》女星張子妍09年自殺身亡,並留下遺書指控被迫要向多名男子提供性服務,其事務所的金姓負責人於2010年被控恐嚇威迫等罪名,曾被判入獄一年及社會服務令。外間雖認為判得太輕,但案件上訴又上訴,法庭又曾指有新證據再審,拖足4年多,前天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再次對該案作出判決,金姓負責人強迫張子妍賣淫的控罪,法官指因證據不足未能入罪。
不過,金姓負責人曾向張子妍施以暴力等罪名就被判有罪,金姓負責人要向張子妍的家人賠償700萬韓圜(約51,100港元),與其家人當初要求的1億6,000萬韓圜(約116.8萬港元)相差甚遠。
撰文:阮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