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為特首普選「僭建」機構提名、企圖封殺泛民參選後,有「護法」之稱的清華大學法學院院長王振民,昨日再為普選「僭建」關卡,指提名委員會要保留四大界別,就是要確保不損少數精英、工商界利益;又稱普選不能一步登天、暗示港人要接受「不完美」的假普選。與他同場演講的公民黨郭榮鏗批評王言論要保護少數、而非大多數港人利益,根本不能接受。
記者:呂浩然
曾經任基本法委員會委員的王振民,昨日到本港出席政改研討會,他表示,普選是政治權利和經濟財富再分配的問題,故實現普選時,要保證大多數人之餘,也都要保證關鍵少數人的政治參與和經濟利益,所以《基本法》第45條提到,提名委員會必須具備的「廣泛代表性」,就是現時特首選舉委員會包含的四大界別,好讓屬於少數社會精英的四大界別發揮作用。
郭榮鏗直斥缺乏法律理據
王更稱先由提委會提名、讓「少數精英表達意見」,市民到一人一票投票時才表態,屬「魚與熊掌兼得」的方法,而其他提名方法都不符合法治原則,「因為這個政商界、專業界的精英,在普選的時候他(們)是少數,但這些人是很重要的,你不讓這些人發揮作用,整個香港社會就會出很大問題」。
王振民更強調,普選不能一步登天,因為「沒有最民主、只有更民主」、「不完美的普選勝過沒有普選」。
出席同一論壇的郭榮鏗之後反駁,直指王振民的說法缺乏法律理據,因本港的政治制度應顧及所有港人的利益,尤其45條亦提到提委會是按「民主程序」提名特首,民主程序正要反映民意,所以《基本法》「絕對唔存在乜嘢精英政治、商界、專業精英就可以透過提名委員會去篩走一啲有相當市民支持嘅候選人」,所以不能否定公民和政黨提名。
陳健民:市民冇真正選擇
郭續指,普選包括提名權和選舉權,「唔可以抽走提名權就淨係講選舉權或者投票權,呢個唔係一個完整嘅討論」,否則是剝削了港人應有的權利。此外,港人爭取普選已30年,現時爭取的是符合《基本法》和普選原則的方案。
佔中發起人陳健民批評,王振民的說法並非真普選,「一開始就畀少數團體控制提名程序,市民基本上冇真正選擇」,令小圈子選舉問題繼續存在,無助於解決現時港府因欠缺認受性、與民情脫節及未能衝破地產霸權而出現的管治問題,亦令市民對整個選舉制度有強烈反感。陳健民續表示,正正因為溫和民主派視2017年為爭取普選的終點,才會在以往的政改之中讓步,而王振民認為普選不能一步登天的言論,是將問題帶回到起點,只會令港人對中央的誠信崩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