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屢犯行騙案、與父母同住西區警察宿舍的女子,在拍賣網聲稱可替少婦代購3.01卡的心形鑽戒,又出價8.5萬元買下少婦的Hermes手袋,收取15萬元定金後即「失蹤」。
涉款23.5萬元
女子被捕後於受審期間潛逃,昨天在缺席聆訊下被裁定欺詐及以欺騙手後逃避法律責任共兩罪罪成,判監13個月,並須賠償少婦10萬元。
案發時名叫李潁潼的女被告李貽(23歲),過往有四個案底,其中三個與詐騙有關,最早一次定罪時年僅17歲。本案發生於2011年,涉款23.5萬元,被告在事發後曾共還款13.5萬元給事主。
裁判官認為控方證人均誠實可靠,相反被告完全不可信,例如她曾向警方解釋,收款後與事主失去聯絡,並非「失蹤」,更是大話連篇,裁定她罪成。
案件編號:FLCC140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