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宜蘭1名30歲已婚少婦,育有1名就讀小學的兒子,喜愛夜蒲的她5年前與39歲,經營鐵廠的陳永宗發生婚外情,未幾又與27歲打散工的李福山交往。
2010 年九月,李男得知陳男瞞著少婦偷錄二人性愛影片,遂向少婦丈夫告密,揭穿陳男身分與偷拍惡行,陳男被少婦質問後得知是李男耍賤招,將其痛毆一頓後被控傷人,後來2人和解。陳男支付30萬元新台幣(7.7萬元港幣)遮羞費予少婦丈夫,並保證不得散播女方事物或騷擾對方。
未料和解不到5天,陳男求與少婦復合,卻遭對方婉拒,心有不甘的陳聲言對騷擾少婦家人。少婦期後到髮廊洗頭,驚見陳男在門口等候,嚇得急忙開車離去,但陳男開車緊追,少婦停車,陳男竟從車內丟出一張少婦的全裸性愛照。少婦不敢下車撿照片,只好急忙打電話找李男,助其檢起祼照,不過李男卻私下拿相機翻拍後再將原照交還少婦。
李男後來自fb下載陳男照片,再與少婦性愛照合成,然後寫上陳男的地址寄給少婦及丈夫公司,藉此嫁禍陳男。少婦看到合成照,氣得到地檢署申告,陳男坦承偷拍與威脅,但否認郵寄性愛照,檢察官追後查得知是李男惡行,將二人分別起訴。宜蘭地院昨依妨害秘密罪判處李男5個月徒刑、緩刑3年。陳男則在法院開庭時未到案,被依恐嚇和妨害秘密罪通緝。
台灣《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