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孕婦駕駛私家車遇上警方路障,被揭在停牌期間駕駛,昨天認罪。未知是否跟綜援P牌女駕平治被垃圾桶包圍的熱話有關,裁判官得知孕婦領綜援後,不禁問:「佢點會有錢揸車?」辯方即解釋孕婦因三歲孩子發燒,一時心急取用友人車趕往了解病況,並指孕婦收柙後出現婦科問題,現已流產,對她而言已是一大懲罰。
官:佢點會有錢揸車
被告李凱鈴(27歲)承認在取消駕駛資格期間駕駛,及沒有第三者保險使用車輛共兩罪,即去年10月9日晚,在黃大仙竹園街市外犯案。她當時尚有不足兩個月才停牌期滿。
主任裁判官練錦鴻得知被告領取綜援每月2,000元,不禁問:「佢點會有錢揸車,點解唔告permitting?」懷疑有人借車給被告駕駛,但警方為何沒有檢控該名人士允許被告使用其車輛,練官更直指:「呢單嘢唔可以就咁走咗佢。」
辯方解釋,被告當晚獲朋友告知孩子發燒後,認為情況緊急,一時心急才拿取朋友車匙駕車去見孩子。練官鑑於被告在違反兩個緩刑令下犯案,判她入獄八個月、停牌15個月及罰款5,000元。練官更提醒控方「通知OC(案件主管),查清楚點解唔告(允許被告使用其車輛的人士),最好report畀我聽」。
案件編號:KTCC655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