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託爛尾 工行拒包底涉30億元 打破不蝕本神話

信託爛尾 工行拒包底
涉30億元 打破不蝕本神話

【本報訊】被稱為內地信託「頭號重案」的「誠至金開1號信託」,即將於1月31日到期,據路透社報道,該信託的代銷行工商銀行(1398)相關人士表示,不會為該項目承擔主要責任。該信託項目投資的山西煤礦公司東主已被拘捕,無法償還募集的30.3億元(人民幣.下同),合作方中誠亦難有資金應付。
記者:黃尹華 董曉沂

有內地證券業人士指,如工行最終拒絕包底,將令內地信託首次出現「爆單」(到期無法支付),打破「信託產品不會虧本」神話,勢打擊投資者信心。
本報昨向工行發言人查詢,但至截稿前未獲回覆。上述「誠至金開1號信託」由中誠信託在2010年推出,共集資30.3億元,預期年收益率10%,以股權投資方式投向山西煤老闆王平彥名下振富集團。該信託由工商銀行私人銀行部發行,投資者共計約700人。2012年,振富集團副董事長因涉及非法集資,被警方拘捕。另中誠信託指,振富集團另尚欠民間高利貸約30億元,意味極有可能違約,無法還款。
內地信託資產規模近年急速膨脹,去年第三季已超過10萬億元,當中不少類似上述的股權類信託,而不少金融機構發行的信託類產品年利率亦超過10厘,回報吸引,但部份產品資訊透明度低,被視為造成影子銀行風險主因。相比淘寶網旗下的「餘額寶」目前售賣的理財產品部份年利率達5、6厘,投資範圍包括短期融資券、央行票據、貨幣市場基金等等。
國泰君安首席經濟學家林采宜表示,「最近監管機構多次表示要整治影子銀行,這次出現『爆單』,不足為奇怪。」她預計就算出現違約,對內銀衝擊有限,因銀行只是代銷機構,銷售條款已規定不需承擔保本責任,但將嚴重影響民眾日後對信託產品信心。

不代表工行冇責任

清華大學法律碩士劉光祥曾長期關注中誠信託事件,他昨日接受本報訪問時表示,雖然按信託法中誠信託和工行都不用賠償,「但也不代表它們沒有責任,如果一個產品明知有問題還賣給人,肯定是不行的,要索償可以從消費者保障法的途徑。」
對於工行是否需要包底,瑞穗證券亞洲銀行研究部執行董事兼主管安彤善認為,內地監管機構或會參考香港及新加坡過去在處理雷曼迷債的手法,要求銀行向客戶及投資者作出賠償。惟他補充指,過程將非常漫長,因為不同監管機構及法院或要重複檢討。
有報道指振富集團所屬的山西煤礦,曾與當地村民發生嚴重衝突,造成四名村民喪生,山西省政府一直沒有核准其採礦權。有業界人士認為,上述問題在盡職調查時容易察覺,中誠信託和工行在發行產品沒有把關,難以推卸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