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華置主席劉鑾雄、港商羅傑承涉賄賂澳門運輸工務司前司長歐文龍案,歷時逾半年的庭審昨結束。劉、羅二人的代表律師結案陳詞,全盤否認指控,堅持絕無證據證明二人涉賄。大劉的代表律師明路義更指,歐「友好手冊」內出現的「大劉」二字並不一定等於劉鑾雄,「2,000」加剔號也不一定等於2,000萬元賄款收妥,質疑廉署人員自行猜想。
大劉繼續未有現身,女友呂麗君則全身素黑,如常到庭。大劉代表律師明路義強調不希望裁決受政治、輿論和社會壓力影響,望法院公平審理。明路義指,起訴書帶偏見,並無足夠證據證明劉涉賄。書內述說劉、羅認識歐文龍的過程,及以2,000萬元賄款換取涉案土地的發展權,全無實證支持,質疑全屬控方「理所當然」的構想。
羅傑承否認控罪
他補充,涉案2,000萬支票由大劉簽名,因旗下子公司Group Luck與Moon Ocean簽訂貸款合約,也有紀錄證明是繳付顧問費予東基投資顧問,大劉簽發支票時無多疑,並不知悉款項最終流入歐操控的Ecoline公司戶口。明更指如2,000萬是賄款,不可能經銀行轉賬留下犯罪證據。他再質疑,若歐文龍有意受賄批地予劉、羅發展,何不直接批出土地,反而用如此迂迴的邀請入標方式,且不確定劉、羅能取得最終發展權。
明續指,大劉事前全然不知土地與歐文龍有關,而歐的「友好手冊」當中出現「大劉」二字,是全案唯一貌似與大劉有關的證據,但「大劉」並不一定等於劉鑾雄,「2,000」加剔號也不一定等於2,000萬元賄款收妥,有關字符只有歐文龍本人清楚箇中含意,質疑廉署人員自行猜想,強加罪行於大劉身上。
至於一直保持緘默的羅傑承,在庭審完結前首度開腔,稱自己從無行賄,也沒洗黑錢,望法庭還他公平審訊。法庭押後至3月14日下午三時宣讀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