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已故億萬隱形富豪陶曉明的繼室榮秀蘭,不滿陶改立遺囑,將遺產留給他與前妻所生的兩名兒子。繼室與陶的次子爭產,案件昨在高院開審。
遺囑見證人作供指,陶立遺囑時頭腦清醒,並提及因繼室對他不好,兼提出離婚,遂不願她獲分產。
靠炒樓炒股致富的陶曉明於2006年10月,在美國確診腦癌,次月立下首份遺囑,長子陶沈陽、次子陶沈榮及繼室榮秀蘭均是受益人。
次子獲大部份遺產
翌年11月,陶曉明另立遺囑,將100萬美元給予疏遠他的長子沈陽,餘款盡數留給次子沈榮。陶曉明於09年6月病逝,終年66歲。
陶沈榮一方昨傳召07年遺囑見證人、美國律師Frank Lin作供。Lin指因懂得普通話,被臨時安排當見證人。
他說陶曉明曾細閱遺囑中譯本,要求確認沈榮是唯一遺囑執行人及剩餘遺產受益人身份,以及繼室不會獲得分毫,因她對他不好,兼已展開離婚訴訟。
Lin形容陶曉明頭腦清醒,有立遺囑能力,得悉他患病時感驚奇,因他不似抱恙。榮秀蘭一方則指改立遺囑可疑,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AP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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