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額假存款證案】
【本報訊】一名馬來西亞籍財務顧問因藏有假存款證及假美鈔被判入獄後,要求翻案及減刑,臨近開庭時則放棄就定罪上訴。惟其代表律師行卻因錯用表格等理由,至開庭當日才能將事情通知法庭。上訴庭昨指延誤令法庭浪費時間閱讀文件,對律師行未能妥善處理此事表示震驚。
上訴人Kamarulzaman Bin Annuar因管有291張面值10萬或100萬的假美鈔,及一張面值500億美元的假銀行存款證,前年在區院受審。原審法官考慮他將涉案美鈔交給女兒玩大富翁等理由,裁定他知道是假鈔,判他入獄三年。
上訴庭上月駁回刑期上訴,兼加監四星期,昨頒佈判決理由,指本案假文件涉款龐大,判刑並不過重,上訴毫無理據。
填漏表格沒通知法庭
至於上訴人的律師行聲稱,因使用舊表格或忘記填上刑期等理由,以致高院登記處不接納通知書存檔,而上訴人的大律師在聆訊前兩日也知此事,卻沒通知法庭。上訴庭指連沒有律師代表的在囚人士,呈交通知書也毫無困難,促請執業人士注意,令法庭時間得以善用。
案件編號:CACC3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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