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道立:判案不考慮法律以外範疇

馬道立:判案不考慮法律以外範疇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在昨午開啟典禮致辭時指,過去一年有不少司法覆核個案,部份涉及極大公眾利益,有時亦涉及立法、行政及司法機關之間的劃界,但他強調法院判案時,只會考慮法律問題,因法院角色不包括就法律問題以外的任何其他範疇,作出決定。

指司法覆核體現法律持正不阿

馬道立在致辭中提到,本港的三權分立受《基本法》保障,更以頗明確的字眼界定三者角色。香港法官的獨立性和持正不阿的精神,在任命時已充份體現。馬認為最能體現法律持正不阿精神的,也許就是如司法覆核一類的案件。他指即使訴訟各方的糾紛,或產生政治、經濟或社會上的影響,例如關乎政府政策的案件,但法院仍貫徹始終,只考慮訴訟各方爭議的法律問題,法院的角色並不包括就法律以外任何其他範疇作出決定。
此外,他又強調,自己從未獲悉或聽聞特首曾拒絕接納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對於委任法官的推薦,或試圖以任何方式影響委員會的決定;又補充指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終審法院法官及高等法院首席法官的任命,特首也須徵得立法會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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